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从多个维度对商贸、物流领域进行了政策引导,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提升商贸、物流等服务领域的品质,打造更多具有竞争力的中国服务品牌,以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核心要点解读
▋ 原文要点
第五项第(十八)条:强化消费品牌引领。聚焦商贸、物流、文旅等服务领域,分类制定提升服务品质政策,打造更多中国服务品牌。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产品设计,支持开发原创知识产权(IP)品牌,促进动漫、游戏、电竞及其周边衍生品等消费,开拓国货“潮品”国内外增量市场。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优质商品和服务品牌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支持推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组织开展“购在中国”系列活动,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
▋ 解读
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下,商贸、物流等服务领域的品质需要继续提升,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品质化需求。一方面,鼓励更多物流企业向高品质、品牌化方向发展,通过提升服务品质、打造中国服务品牌;另一方面,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商贸物流领域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提高服务效率和消费者满意度。
▋ 原文要点
第六项第(二十三)条:完善城乡消费设施。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和“千集万店”改造提升,加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村终端物流配送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智慧商圈、沉浸式体验空间等,推动传统百货等实体店改造成为新型商业场所。加大对夜间消费集聚区域的经营活动场地、公共交通运力、临时停车泊位等配套保障力度。
▋ 解读
这一举措切中了城乡物流发展的关键痛点。目前部分农村地区物流配送的滞后严重制约了商品的流通和消费的增长。一方面,通过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能够有效整合物流资源,实现货物的集中存储、分拣和配送,大大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完善乡村终端物流配送设施,将彻底打通物流配送的“最后一公里”,使农村居民能够更加便捷地购买到各类商品,极大地激发农村消费市场的潜力。
二、工作建议
建议各地交通运输、商务等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商贸、物流相关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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